[]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时间: 2022-4-2
实施时间: 2022-4-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11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要求,现对调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9号)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76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通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安排林长制督查考核奖励支出。林长制督查考核奖励支出用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督查激励的通报中,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可统筹用于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支出方向。林长制督查考核奖励支出采取定额分配方式。
  二、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出从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调整至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出内容和分配方式不变。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
  2022年4月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19]48号 2019/5/29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国省道 浙财建[2012]43 2013/1/1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 津财农改[2014] 2015/1/1
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的 财预[2009]14号 2009/1/1
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19]17号 2019/3/29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 桂财预[2016]13 2016/7/28
四川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对各地成品油价格和税费 川财预[2009]12 2009/10/14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一般性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办 湘财预[2006]17 2007/1/1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体育事业发 浙财教[2012]27 2012/11/30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岛及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 浙财预[2014]23 201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