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冀财非税[2022]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4-27
实施时间: 2022-4-27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191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接受社会监督,我们编制了《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4.河北省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xls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免征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 财税函[2014]24 2014/9/19
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舟山市行 2015/7/3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 闽价费[2013]31 2013/1/28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 冀财综[2015]1号 2015/1/9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粤财综[2012]14 2012/1/21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减半]征收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 青政发[2008]59 2009/1/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做好扩大 桂财综[2016]27 0001/1/1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 粤财综[2014]89 2014/5/1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2005年上海市行政事 沪财预[2006]43 2005/12/31
辽宁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 辽政府令66号 1996/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