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规[2022]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2-3-30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 教育费附加 其他税费 印花税优惠政策 资源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11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2年3月30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财规[2025]2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25-7-23
实施时间:2025-7-23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市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小微 2017/3/3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10/1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晋财税[2019]2号 2019/1/1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简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 国家税务总局云 2019/3/22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 厦府办[2014]2号 2014/1/3
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10/1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 发改投资规[202 2020/5/9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 2022/1/1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 浙经信企资[201 2017/1/4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