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国资管理 > 地方国资 > 黑龙江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处置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资[2021]9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10-28
实施时间: 2021-10-28
法规类型: 黑龙江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15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处置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勤俭节约,能够正常使用的车辆,不得申请报废;确实无法使用的,需经专业机构出具技术鉴定报告,方可申请报废。
  二、省财政厅委托哈尔滨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市评审中心)对申请报废车辆进行技术检测,出具鉴定报告。具体程序是:省直单位申请报废车辆前,与市评审中心联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省级单位车辆报废检测申请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申请对拟报废车辆进行技术检测鉴定,按照《黑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8〕19号)要求申请报废处置,通过资产信息系统履行网上审批程序,同时需上传市评审中心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
  三、各单位要严控公务用车配置,符合配置条件的,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同时,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不得人为故意造成车辆毁损,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联系人:张德兵,联系电话:13945665645;
  市评审中心地址: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2号。
  附件:省级单位车辆报废检测申请表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省级单位车辆报废检测申请表.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财资[2016]158号 2016/2/2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 陕财办资[2024] 2024/1/11
厦门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 厦财会[2016]33 2016/7/1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总会计师 厦府[2010]330号 2010/9/1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 闽财资[2017]1号 2017/2/8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吉财资[2022]11 2022/12/15
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 黑财会[2010]18 2010/6/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管发[2023]61 2023/9/20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 川国税函[2001] 2001/7/12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及人员信息调 浙财会[2018]35 201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