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采购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允许采用询价方式开展小额零星工程和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采[2021]3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11-9
实施时间: 2021-11-9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83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放管服”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经研究,决定允许采购人采用询价方式开展小额零星工程和服务类项目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对于省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集中采购限额以下(小于60万元),供应商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工程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允许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的货物项目询价程序开展询价。此类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形式为分散采购,可以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开展,也可由采购人按照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对于自行组织的询价项目,采购人应成立询价小组,编制询价通知书,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并要求其一次性报价,做好询价记录,通过集体决策确定成交供应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新版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公开询价结果和询价通知书。无特殊情况,询价应通过新版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开展,严禁将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通过拆分方式进行询价规避集中采购。
  省财政厅将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定点采购和服务工程超市建设,提高小额零星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便利度。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政府采购监督员管理办 青财采字[2015] 2015/7/1
南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对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 洪财购[2006]3号 2006/3/7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赣财购[2011]3号 2011/3/3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监 京财采购[2005] 2005/5/20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补充通 津财采[2016]12 2016/6/1
关于进一步开展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相关文件 国办函[2016]92 2016/11/16
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2004年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税发[2004]71 2004/6/14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青财采[2011]7号 2011/7/22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165号 2014/10/11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单位选用政 大财采[2009]20 20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