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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免收近期受疫情影响地区上市公司2022年相关费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北证公告[2022]12号
发文部门: 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3-17
实施时间: 2022-3-17
法规类型: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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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支持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经研究,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免收注册地在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吉林省、上海市的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年费。
  特此通知。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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