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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证监局关于浙江辖区挂牌公司报备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3-11
实施时间: 2022-3-11
法规类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162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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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辖区各挂牌公司:
  辖区各挂牌公司应在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挂牌函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备。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取得挂牌函且注册地在浙江(不包含宁波)的公司。
  二、报备方式:挂牌公司按要求填写《浙江辖区挂牌公司报备-基本情况表》及《浙江辖区挂牌公司报备-联系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wangqi@csrc.gov.cn,即可完成报备。
  三、报备文件要求:《基本情况表》及《联系表》需报送加盖挂牌公司公章的PDF版及可编辑的word、excel版,邮件主题统一为“挂牌公司报备-XX公司”,公司填写时不得改变表格格式。
  四、更新要求:公司基本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更换中介机构、实际控制人变更、业务重大转型等,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更新报备内容,邮件主题为“挂牌公司报备更新-XX公司”。
  我局将在收到公司报备后组织开展“监管第一课”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浙江辖区挂牌公司报备-基本情况表-XX公司
  2.浙江辖区挂牌公司报备-联系表-XX公司
  浙江证监局
  2022年3月11日

相关附件:
1.浙江辖区挂牌公司报备-基本情况表-XX公司.doc    
2.浙江辖区挂牌公司报备-联系表-XX公司.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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