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合作交流办天津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我市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规[2021]2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2-31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61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协作支援部门、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合作交流办关于确定我市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限额标准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4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
  市合作交流办 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3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 国家税务总局福 2019/10/22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延长支持和促 辽财税[2022]50 2022/3/16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等5部门关于贯彻执 青财税[2023]9号 2023/9/1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河南省人 豫财税政[2017] 2017/9/14
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 渝财规[2023]8号 2023/1/1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闽财税[2017]27 2017/8/3
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9/1/1
重庆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力重 2025/5/27
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2/13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退役军人事 粤财税[2022]7号 20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