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1-21
实施时间: 2022-1-21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1778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切实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健全财会监督体系,省财政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何帅
  联系电话:0571-87058439
  电子邮箱:598817237@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邮编:310006
  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1月21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同时也存在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职责履行不到位、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切实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有效遏制财务造假,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作用,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为目标,紧抓执业质量主线,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树立系统观念,加强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构建部门协同、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监管工作格局,发挥数字化改革优势,切实加强行政监管,不断完善行业治理,显著优化执业环境,持续提升审计质量,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二、优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
  (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推动单位加强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指导单位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等要求,提升财会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单位和人员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诚信体系,加大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国家要求开展财务报表电子报送试点,探索企业财务报表“一张表”改革,推进单一渠道报送和监管部门信息共享。
  (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严格执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压实企业审计委员会责任,科学设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标权重,提高质量因素权重,降低价格因素权重,完善报价因素评价方式,引导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从源头有效遏制恶性竞争。持续推进和优化政府购买审计鉴证服务,压实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人责任,强化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管理。加强对选聘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三)规范银行函证业务。持续推进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函证电子化,着力解决银行函证数据不实、效率低下等问题,提升审计效率和质量。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函证中心或采用集中函证模式,由统一的部门集中处理函证业务,加强函证的请求、接收、保存、统计、分析等过程控制。依托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开户在省内法人银行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电子函证数据对接平台,推动银行函证集约化、规范化、数字化进程。
  (四)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要求,深化会计师事务所“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持续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管理,优化会员注册、转所等办事流程,提升会员满意度。严格会计师事务所告知承诺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完善监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机制,加强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指导,促进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执业。
  三、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五)加强行业日常监管。严格把好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入口关,依法依规审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强化执业质量监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执行社会审计报告业务报备、基本信息报备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和预警,根据异常情况及时开展核查工作,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依托“信用浙江”平台,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共享、公开相关信息,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做到“接诉必应、限时核查,查实必处、处则必严”,提高监管部门公信力。
  (六)充分发挥专项检查作用。完善专项检查制度,及时梳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风险意识淡薄、恶性低价竞争、无证经营、挂名执业、超胜任能力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进监督。加大影响恶劣典型案例的处罚和曝光力度,对违法违规者形成有效震慑。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检查经验做法,将经验成果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监管制度。
  (七)推动建立监管协同机制。创新监管形式,建立由省财政厅牵头,省法院、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税务局、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等部门参加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常态化工作、问题移送和成果贯通运用等机制,共享行业监管信息,加强联动配合,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八)数字赋能提升行业监管水平。推进鉴证业务报告全链条监管系统建设,完善报告防伪报备制度,整合建立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共享信息库,实现信息单一来源。赋予每份报备审计报告专属“二维码”,有效防范审计报告造假。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比对技术,对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疑点分析和异常预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拓展鉴证业务报告全链条监管系统跨部门、跨层级、跨场景应用,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监管格局。
  (九)加强财会监督检查力量。统筹省市县三级监管资源,探索发挥市县财政部门就近监管优势,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加强各级财政部门财会监督力量,选调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财会监督队伍,采取措施提升财会监督人员适岗能力。通过政府购买会计中介机构服务等方式,为财会监督有效实施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四、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管理
  (十)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根据国家要求和指标体系开展一体化管理检查评价,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十一)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审计风险承担能力。加强职业责任保险和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情况监督,规范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部署,结合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要求,在充分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群体、风险状况等客观差异的基础上,探索实行行业集中投保,督促和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提升风险承担能力。
  (十二)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自主品牌建设。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打造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浙江品牌。引导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错位发展,形成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有序竞争、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
  五、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管理
  (十三)落实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加大对审计准则的宣传和指导力度,持续加强以诚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委员会作用,建立统一的政策咨询收集机制,指导会计师事务所改进审计程序,加强执业质量管理,提高对财务舞弊的甄别能力。针对职业道德规范执行的薄弱环节,指导会计师事务所改进和规范执业行为,增强审计独立性,防范职业道德风险。
  (十四)加强专业培训教育。聚焦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专业胜任能力、职业技能、职业价值、职业道德等重点,健全培训供给组织保障体系。依托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等培训主体,高效配置培训资源,完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加大行业人才分类分层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培训效果和质量。
  (十五)强化行业自律约束。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年度检查。遵循客观与公正原则,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科学运用行业惩戒手段,对违法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加大惩戒力度,净化行业执业风气。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据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实施要求,持续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合伙协议),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决策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扎实推进“3+2”行业党建标准化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行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响浙江注册会计师行业“红色引擎促发展”党建品牌。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将相关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省财政厅要发挥统筹抓总作用,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运作,牵头组织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工作。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发挥行业组织优势,健全协会决策运行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注册会计师行业为我省经济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结合实例增强典型宣传,让社会公众全方位、多视角了解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同度,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加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加强河南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工作 豫注税协发[202 2021/5/25
石家庄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条例 1996/12/1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我市注册会 津注协[2014]93 2014/10/27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和资产 2024/4/15
河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20485号提案的答 豫财办案[2024] 2024/5/9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鼓励山东省资产评估机构做大做强 2021/11/9
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 闽财规[2022]1号 2022/2/10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 深财会[2023]12 2023/12/21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 鲁国资财监[201 201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