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综合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评协[2022]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2-1-12
实施时间: 2022-1-1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131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有关规定,决定自2月17日至3月15日,进行2022年度全省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本次年检主要采用现场年检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及信息报备范围
  执业会员年检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会籍在山东地区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信息报备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在山东省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二、检查内容
  1.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2.是否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3.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4.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5.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
  6.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是否按规定报送本人诚信信息;
  8.中评协及省评协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报送材料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2-1);
  2.《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2-2);
  3.《资产评估师及已备案的其他评估从业人员一览表》(附件2-3);
  4.《资产评估师年检表》(附件2-4);
  5.《资产评估师2021年信用信息申报表》(附件2-5);
  6.《2021年度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登记表》(附件2-6);
  7.《首席评估师年度任职情况报告》(附件2-7);
  8.《资产评估机构累计职业风险基金账户信息表》(附件2-8);
  9.《未参加2022年资产评估师年检人员汇总表》(附件2-9),如申请转为非执业人员需同时提供《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附件2-10)、《无财务业务遗留问题证明》(附件2-11)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信息表》(附件2-12);
  11.《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表》(附件3-1);
  12.《资产评估师专职执业自查表》(附件3-2);
  13.《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信息表》(附件4-1);
  14.《资产评估机构人员政治面貌信息情况表》(附件4-2);
  15.《山东省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学时顺延个人申请表》(附件5)。
  四、检查要求
  各资产评估机构应严格遵守年检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上报材料等工作,确保材料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并对所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信息报备所需材料与年检材料一起报送。
  1.各评估机构及时通知本单位资产评估师,登录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执业会员管理模块”,修改完善执业会员身份证号(15位升级18位)、党员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主要信息。
  对暂缓检查的资产评估师,待暂缓检查的事由消除后,6月30日前再按上述程序进行检查。
  2.为配合中评协做好2022年综合评价工作,《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信息表》(附件2-12)内有5张表格,请根据本所是否具有相关内容选择相应表格填写。
  3.为落实《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要求,配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实施,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要求,我省于2022年1月4日正式启用由中评协开发的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新系统使用过程中如存在问题请填报《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表》(附件3-1)
  4.无论是否建立党组织、有无党员,均须填报《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信息表》(附件4-1)和《资产评估机构人员政治面貌信息情况表》(附件4-2),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请一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5.因故需要将继续教育学时顺延至下一年度的,请填写《山东省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学时顺延个人申请表》,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但不得影响下一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完成。
  6.非2021年下半年备案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入报送为零者,省评协将对其执业的资产评估师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五、其他要求
  1.请各评估机构按照《关于报送2021年度资产评估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评协[2021]86号)文件要求,在2022年2月15日前,将会费汇至省评协指定账户,如有差错需重新汇款(请在年检结束后,联系省评协财务退款)发票将在年检工作期间凭汇款回执领取。
  开户名称: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账  号:811250101230055178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
  2.请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做好卫生防护的前提下参照年检时间安排表(附件)进行现场年检。所有表格一并提交纸质版,并注意签字和加盖公章。
  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年检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3月15日。
  2.年检地点:济南联勤宾馆(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38号)。
  3.联系人及电话:
  史  凯(执业会员)         0531-82990180;
  魏  浩(继续教育)         0531-82990190;
  刘姝君(会费收缴)         0531-82990182;
  张辛妹(行业党建)         0531-82990189;
  孙进超(行业监管)         0531-82990179;
  省评协QQ群: 182589554
  附件:年检时间安排表及相关表格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1月12日

相关附件:
年检时间安排表及相关表格.rar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豫评协[2020]1号 2020/1/13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 2016/5/26
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领取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办 豫评协[2019]7号 2019/4/8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 陕评协[2016]3号 2016/1/12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 鄂评协[2020]44 2020/12/30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 冀财会[2009]2号 2009/1/22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资产 内注培[2016]9号 2016/4/15
关于发布《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 中评协公告[202 2022/3/17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师诚信宣誓办法 沪评协[2023]93 2024/1/1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湘评协[2022]3号 202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