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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精简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报告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保监规[2022]1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1-12
实施时间: 2022-1-12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12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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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整合监管资源,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聚焦风险监管,提高监管质效,现就精简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监管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证券交易账户及资金账户开立报告》等34项报告事项(详见附件1)。
  二、将《股权投资情况报告》等6项报告事项合并为《××公司××年×季度/××年度资金运用情况报告》(详见附件2)。
  三、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增强合规意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报送监管报告,切实提高报送质量。对发生迟报、错报、漏报、瞒报等情形的,银保监会将视情况采取监管谈话、下发风险提示函、下发监管函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
  1.取消的监管报告事项
  2.合并的监管报告事项
  中国银保监会
  2022年1月12日

相关附件:
1.取消的监管报告事项.docx    
2.合并的监管报告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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