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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征求《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征求《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注协[2022]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1-6
实施时间: 2022-1-6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1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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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的要求,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小微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省注协将对《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向各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内容
  意见建议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执行《管理办法》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2.执业机构申请奖励基金应符合的条件或情形;
  3.市注协纳入奖励基金评定范围应符合的条件或情形;
  4.奖励分类及金额标准;
  5.奖励基金申报材料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其他事项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新形势,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于1月13日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各市注协。各市注协统一整理汇总后,于1月16日前上报省注协。
  省注协联系人:朱未,联系电话:0571-85179526。
  附件:《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月6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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