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农经规[2021]177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水利部 自然资源部
发文时间: 2021-12-7
实施时间: 2021-12-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50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局)、水利厅(局)、林草局: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 然 资 源 部
  水利部
  国 家 林 草 局
  2021年12月7日

相关附件:
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 法[2021]305号 2021/11/24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闽政[2016]61号 2016/12/6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国务院令第779号 2024/6/1
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农经规[202 2024/5/6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培育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 闽政办[2016]18 2016/11/3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 青政办[2016]19 2016/10/20
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5] 2015/4/23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 鄂政办发[2016] 2016/9/10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 黔府办发[2017] 2017/2/14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 沈政办发[2016] 20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