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2-15
实施时间: 2021-12-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84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级各社会组织:
  为巩固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明确市级社会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规则,完善市级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市级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
  (一)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应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社会团体实行会员制,集合共同意愿形成团体宗旨,开展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活动,充分体现社会团体志愿性、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价值。会员享有并履行章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公平正义的法人治理秩序,共建民主自治的法人治理环境,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社会服务,满足社会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共同担当社会责任。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法人治理结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法人治理结构应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秘书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实行非会员制。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制度与机制,按照非营利性原则,公益为本,诚信自律,注重品牌,提升社会公信力,发挥人才聚集、专业化服务优势,为社会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产品,促进民办社会事业繁荣和进步。基金会以开放方式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引入社会精英参与法人治理,坚守公益慈善理念,打造公益慈善品牌,共同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制度
  社会组织应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信息披露、捐赠救助、服务承诺、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文书档案、证书印章管理、分支代表机构管理、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社会组织应以章程为核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规范运作。应当主要通过会议方式集体决定各类事项,建立健全会议议事规则和表决规则。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级社会组织在2022年1月28日前通过深圳市社会组织工作平台(http://218.17.84.148:9009/SOCSP_O/loginSueed)对社会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秘书处)等内部治理机构;换届选举、信息披露、捐赠救助、服务承诺、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文书档案、证书印章管理、分支代表机构管理、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等内部管理制度内容进行备案。备案方式:登录深圳市社会组织工作平台,选择【日常办公】完善人员管理、单位管理、机构管理、会议管理等内容;选择【项目管理】完善项目信息;选择【活动管理】完善公益活动、常规活动等信息;选择【财务管理】完善财务记录。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制度,及时通过深圳市社会组织工作平台完善相关材料备案。
  (三)各社会组织对所备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我局将对各社会组织备案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的社会组织给予通报,并依法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开展2019年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的通知 民办便函[2019] 2019/5/22
关于规范全国性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民发[2015]47号 2015/2/25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4]227号 2014/11/6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豫国税发[2016] 2016/10/25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进一 沪财预[2016]10 2016/7/8
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 2008/3/18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 内蒙古自治区财 2023/1/31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民政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2/4/6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 2017/1/10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 穗民[2011]160号 20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