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1-12-16
实施时间: 2021-12-16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273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10〕252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厦人社〔2019〕17号)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策规定
  (一)参保缴费对象:
  1.本市户籍居民: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各类社会养老待遇。
  2.在厦居住的港澳台居民:(1)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2)年满16周岁、不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3)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各类社会养老待遇。
  (二)缴费标准和档次:个人缴费档次为最低200元至最高4000元之间的12档,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
  (三)集中扣费期: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3月31日。
  (四)免缴费政策:残疾人员、计生困难人员(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残疾或死亡、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由政府为其缴交最低缴费标准养老保险费(即200元)。
  二、参保登记
  (一)新增参保: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新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到户籍或暂住地的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符合免缴费政策的人员还需持有关认定材料办理;个人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的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小程序办理参保手续。
  (二)参保变更: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新年度采用“不变不报”的参保缴费模式,新年度仍按原参保身份和缴费档次续保缴费;若参保身份或者缴费档次需变更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变更。
  三、停保登记
  已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若新年度不再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村(居)委会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的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小程序办理停保手续。
  四、缴费事项
  (一)参保人员缴费采用一卡通缴费的,务必在集中扣费期前存足款项,税务部门在集中扣费期内按原缴费档次直接进行扣费。
  (二)参保人员缴费采用村(居)委会代收代缴的,各村(居)委会应代收本村(居)委会下辖参保居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于规定的扣费期内向税务部门(或通过厦门税务局网站)办理申报缴费。
  (三)参保人员采用个人自行缴费的,可通过厦门税务局网站、微信的银联在线缴费、微信或支付宝的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小程序进行缴费。
  五、其他事宜
  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厦门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通过厦门税务局网站、微信的银联在线缴费、微信或支付宝的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小程序等方式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未 青政办[2003]13 2003/8/29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 粤办函[2023]27 2023/9/1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养老保险工作 新劳社字[2000] 2000/4/29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城镇 厦劳社[2010]22 2010/9/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 桂人社发[2023] 2023/7/1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正] 深圳市人大常委 1999/1/1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 苏府规字[2011] 2012/1/1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4年 京人社发[2024] 2024/3/29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 甬人社发[2024] 2024/1/1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 赣人社字[2024] 202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