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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加强会计管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会[2021]3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0-26
实施时间: 2021-10-26
法规类型: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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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公安局,区直各部门,有关企业:?
  近年来,我区会计人员遭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诈骗分子通过非法窃取单位信息及公民个人信息、编造虚假事实、借助通讯网络工具,对单位会计人员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巨大,追赃率和挽损率较低,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了财产损失,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破坏诚信体系、影响社会稳定。为有效应对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加强单位会计管理,提升会计人员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识别诈骗,加强检查
  根据近年我区会计人员遭受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诈骗分子诈骗的常用手段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冒充行政执法机关、银行机构诈骗。诈骗分子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或银行机构,以涉嫌案件及退费退税等为名,要求受害会计人员根据提示操作单位银行账户转账汇款至“安全账户”。
  (二)冒充单位领导诈骗。犯罪分子利用木马等电脑病毒,冒充或盗用单位领导微信、QQ等社交软件账号,以单位领导的名义虚构一些需要大额资金的场景,要求受害会计人员进行转账汇款。
  (三)网银升级诈骗。诈骗分子发送短信或打电话称网银要升级,并提供钓鱼网站的网址作为网银升级地址,以窃取网银账号、密码,最终达到盗窃资金目的。
  (四)低价机票、网络购物诈骗。诈骗分子通过制作钓鱼网站或虚假网站,发布低价购物、购票信息,在受害会计人员网上支付过程中窃取网银账号、密码,或者在受害会计人员拨打网站上的联系电话后引导其操作网银进行转账汇款。
  (五)窃取手机号、呼叫转移诈骗。诈骗分子利用手机木马病毒窃取单位领导的手机通讯录,之后向联系人群发短信声称机主已更换新号码,再利用呼叫转移功能将诈骗分子电话自动转接到领导真实号码上,当受害会计人员回拨电话确系领导接听,即消除了受害会计人员的警惕,此后当领导乘坐飞机等短暂关闭手机时,诈骗分子趁机发短信给会计人员要求汇款。
  各级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要从上述电信网络诈骗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坚持以案为鉴,识别诈骗,举一反三,加强检查。要对照上述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迅速在单位内部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认真检查本单位本企业在会计管理、资金拨付、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凡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防止诈骗行为得逞,及时挽回单位经济损失。要针对检查发现的苗头和隐患问题,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积极堵塞漏洞,筑牢防线,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会计管理水平,防范会计人员受骗事件发生。
  二、立足防范,堵塞漏洞
  各级各单位各企业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警惕识别诈骗犯罪伎俩,积极堵塞内部漏洞、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坚决守住单位“钱袋子”,决不能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一)全面提高防范意识和防骗能力。各单位会计人员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接到领导通过QQ、微信等指令要求转账汇款或借钱的要求时,要提高警惕,务必通过电话或当面核实确认。对自称公、检、法、监察等系统要求配合工作的来电,通过拨打110或96110寻求本地公安机关协助验证情况真伪。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网络点对点发送通缉令、逮捕证等法律文书,更不会要求远程转账汇款。在QQ、微信等发出登陆地、密码异常等信息时,一定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密码强度设置等级。
  (二)不轻易泄露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各单位会计人员不要随意向他人透露本单位人员名单及通讯方式,保护好自己身份信息、单位银行账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及动态验证码,不要轻易向他人泄露,也不要在不明网页中填写。网银要设置较为复杂的密码并定期更换,严格保管和使用银行预留的印鉴和网银U盾。
  (三)严格遵守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各单位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单位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严把审核关,严格履行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不要轻易向他人在网络上提供的账号转账汇款,转账汇款前必须经过当面或电话核实确认,“见人见字见章”后才能操作,以防被骗。
  (四)培养良好支付习惯。各单位会计人员要做好手机和办公电脑安全防护,防止恶意程序和软件入侵,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尽量不在公用电脑登录和使用网银,网银U盾使用后要及时拔掉。不扫描不明二维码,不点击可疑链接。银行、支付宝转账要通过官方网站下载的APP软件进行网银操作,购买机票、网络购物应选择正规购物平台,对异常低价商品保持警惕。定期检查客户邮箱地址或银行账户有否出现无故变更等情况。牢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三不原则。
  (五)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各单位会计人员应下载并实名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同时关注“金钟罩”微信小程序,公安机关将24小时提供防诈预警,保障单位财产安全。一旦发现被诈骗,一定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同时以多次输错密码的方式冻结诈骗分子账户网上银行功能。
  三、健全管理,保障安全
  各级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会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一)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各级各单位要按规定设置独立的会计部门,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切实履行会计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会计、出纳岗位分设”的要求,配备至少2名以上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和轮岗周期,形成岗位间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道德操守,树牢守法底线和纪律红线。
  (二)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履行资金审核审批程序,完善资金拨付业务流程,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切勿以邮件、QQ、微信、短信等方式指令汇款。
  (三)加强货币资金日常管理。各级各单位应当在月末指定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获取银行对账单,与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在银行预留的印章、网银U盾要相互分离,不得由一人保管和使用,每位负责保管印章和网银U盾的人员要配备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做到人走柜锁。
  (四)健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各级各单位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每年至少一次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及时识别各类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制定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切实抓好内控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公安局和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会计人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可综合运用印发文件、宣传手册、解读文章、海报、漫画等宣传方式,广泛利用宣传栏、微信、OA公告等宣传渠道,向会计人员宣传普及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手法及应对措施、转账汇款注意事项等内容,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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