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对来自动物疫区运输工具监督管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11-22
实施时间: 2021-11-2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切实防范境外重大动物疫病随进境运输工具传入我国,进一步筑牢口岸国门生物安全防线,现就对来自动物疫区运输工具加强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应按照本公告附件要求,完整、准确填写载有的活体动物、拟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和泔水等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申报进境运输工具相关电子数据。
  二、进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生物安全主体责任,自行或委托相关单位,对从进境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严格实施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水运进出境运输工具数据项填制规范(调整部分).doc
  2.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数据项填制规范(调整部分).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1月22日

相关附件:
1.水运进出境运输工具数据项填制规范(调整部分).doc    
2.水运进出境运输工具数据项填制规范(调整部分).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海关关于规范水运进出境运输工具名称申报的通知 2015/3/2
大连海关公告2017年第6号 大连海关公告20 2017/11/17
关于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0/10/23
关于进一步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相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0/12/1
关于进一步推进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作业无纸化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