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北京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发文文号: 京财会[2021]203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1-8
实施时间: 2021-11-8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01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全市各有关单位、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我市制定了《北京市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北京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21年11月8日

  北京市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北京作为首都,要以“首善标准”,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着力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党的领导为政治保障,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切实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治理,推进行业监管数字化、协同化、高效化建设,助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规范秩序,促进发展。切实规范财务审计秩序,整治行业盲目扩张、忽视内部治理及职业规范缺失等行为,净化行业风气。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规范核算、强化内控,增强首都经济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
  --从严监管,优化服务。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和审计违规行为,从严监管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寓服务于监管之中,优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环境,提升服务效率,为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集中整治,常抓不懈。坚决纠正违反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重大问题,持续抓好“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通过建章立制、强化内控,解决最直接最紧迫的突出问题。系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压实各方监管责任
  理顺和完善行业监管体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行业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凝聚共识,整合力量、协同发力,实现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做到功能互补、优势共享。
  (一)财政部门统筹抓总
  北京市财政局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统筹抓总作用,完善行业审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机构执法监督、会计管理机构审批许可监管、协会行业自律监管的监管优势,指导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好行业管理和队伍内部治理。
  (二)行业协会自律监管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切实担起行业管理和队伍内部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宣传落实,狠抓审计职业规范和执业准则规则执行,强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严格执业资格和审计质量监管,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审计质量水平。
  (三)其他部门联动协作
  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网信办、北京银保监局等相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建立跨部门合作监管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处罚,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四、具体工作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1.强化党的领导功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市委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将党的领导贯穿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各个方面,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市财政局、北京注协牵头)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党的组织和工作与行业治理发展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将党建工作要求载入章程或协议,构建完整的党委领导工作机制和完善的纪检工作体系,夯实执业机构组织基础;发挥党员引领示范作用,树立“专精特”发展典型,培育国内国际有影响力的事务所,提升北京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能级。(北京注协牵头)
  3.坚持党管人才。加强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融入服务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筹划、来部署,发挥好专业协会和有关培训机构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紧抓质量提升主线,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确保行业从业人员成为胸怀全局的明白人,信仰坚定的忠诚人,遵纪守法的老实人,诚信为本的自律人,工作敬业的实干人。(北京注协牵头)
  (二)加强集中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4.持续抓好四项整治专项工作。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在会计师事务所自查及核查的基础上集中实施重点检查,依法注销不符合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对存在超出胜任能力执业及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机构依法进行处理处罚,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无证经营”事务所进行核查处理,切实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净化行业执业环境。(市财政局牵头,北京注协、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公开曝光查处“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将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相结合,加大处罚力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市财政局、北京注协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建立健全监管合作机制。系统梳理总结集中整治的经验做法,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制度,健全完善联合监管长效机制。贯彻风险导向检查理念,探索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法,提高检查实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以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准则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市财政局、北京注协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数字化建设,强化行业日常管理
  7.积极探索智慧管理。加快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的信息平台建设,打破数据孤岛壁垒,促进各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快数字监管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执法、信用系统互联互通,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积极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中化、数字化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接入第三方函证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于安全、可靠、效率的原则推动函证数字化工作。(北京注协牵头,北京银保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执业监测和管理。通过注册会计师年检、业务报备、电子证照和签章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加大对从事国有企业及金融企业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的信息监测,突出对首席合伙人、质控主管合伙人和其他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任职资格、诚信信息的监管。(市财政局牵头,北京注协、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企业选聘责任。完善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充分考虑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同企业资产规模、业务特征等情况的匹配程度,科学设置选聘事务所指标权重,引导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建立事务所招投标行为的监测分析机制,对恶意低价竞争者给予重点关注,对压价竞争的事务所严肃追责并予以公告。(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规定负责)
  (四)加强诚信建设,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10.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结合,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和评价体系,从内部治理、守法守信、社会责任三个维度,探索制定信用监管标准,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市财政局、北京注协牵头负责)
  11.加大事务所信息披露力度。充分运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重大事项变更备案、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及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人员构成、主要业务、质量评估情况、表彰荣誉、处罚处理等信息,增强会计师事务所透明度,满足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信息需求。(市财政局、北京注协牵头,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实现监管结果共享。依法依规推动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研究推动对执业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增强行业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市财政局、北京注协牵头负责)
  (五)完善内部治理,强化审计质量控制
  13.开展“规范行业建设,树立新风正气”活动。督促引导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学习《意见》,强化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防范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而造成的法律责任风险;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定期分享国内先进技术、实施案例、成熟产品和创新举措,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协会法律顾问工作,创新服务方式,为会员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北京注协牵头,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落实)
  14.加强事务所内部治理建设。推动事务所建立以职业道德、执业质量为关键标准的业绩评价体系和晋升机制;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在重大决策、质量控制、人力资源、业务承接等层面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内部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水平。(北京注协牵头,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落实)
  15.推进审计业务智能化建设。加快行业数字化转型步伐,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切实可行的信息化发展战略,鼓励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升级审计作业系统、强化总分所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提高提供数字化、智能化审计等的能力;扶持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数字化建设,推广业务和管理信息化产品,在信息系统、数据平台的使用方面给予优惠。(北京注协牵头,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落实)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大局出发,充分认清“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门部门负责,配备精干人员,细化管理责任,构建起常态化监管的制度机制。
  (二)坚持标本兼治
  各责任部门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深入分析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存在问题的症结根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行业监管的具体措施办法,对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的重大问题做到“零容忍”。
  (三)加强宣传引导
  建立行业舆情日常监测、信息报送反馈、问题会商研判等制度,及时收集掌握行业发展动向。鼓励运用新媒体扩大行业宣传,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教育,加大职能作用、价值贡献、先进事迹等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和市场预期,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相关附件:
北京市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高 深注协秘字[202 2024/4/16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加强河南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工作 豫注税协发[202 2021/5/2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中 苏国税发[2006] 2006/8/29
关于开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报告2023》稿件征集工 2024/6/6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和资产 2024/4/15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 青政办[2021]78 2021/11/2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申报2019年度河北省注册会计师 2019/4/11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 2024/3/18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202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