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复审合格获得广东省省级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粤财穗公告[2021]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9-6
实施时间: 2021-9-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18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复审合格获得广东省省级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均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附件:复审合格获得省级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docx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1年9月6日

相关附件:
复审合格获得省级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 京财税[2024]13 2024/9/27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 琼财税[2018]75 2018/1/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12/29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 深财法[2017]12 2017/5/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25/6/23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 深财法[2014]10 2014/5/8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第 黔财税[2022]19 2022/11/30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财税法[2012]18 2012/8/21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民政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5/6/27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 沪国税所[2014] 201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