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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存续期业务办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证公告[2021]33号
发文部门: 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11-2
实施时间: 2021-11-15
法规类型: 可转换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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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业务办理流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存续期业务办理》,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存续期业务办理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1年11月2日

相关附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存续期业务办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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