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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证公告[2021]11号
发文部门: 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10-30
实施时间: 2021-11-15
法规类型: 可转换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62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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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丰富上市公司融资工具,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1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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