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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10-25
实施时间: 2021-12-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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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输上述国家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可以申请领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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