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市 > 基金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提供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定向披露功能便利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21-9-23
实施时间: 2021-9-23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22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自2020年2月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以下简称“信披备份系统”)定向披露功能正式上线,特别是2021年2月《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报送自律管理与优化行业服务的通知》提到提升信披备份系统投资者查询账户开通情况透明度以来,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持续做好投资者查询账号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投资者查询账号开通率有较大幅度提升。
  为回应行业关切,进一步提升管理人操作及投资者查阅体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在实际使用中反映的问题及系统运作实际,持续优化完善信披备份系统定向披露功能。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录端,新增手机号码作为投资者默认联系方式维护项,便利投资者通过手机号码接收投资者查询账号开立、启用、修改及关闭等信息;开放部分字段修改权限,便利管理人在投资者变更相关信息时及时更改;增加投资者非敏感数据导出功能,便利管理人及时核对投资者查询账号开立信息。在投资者登录端,优化登录校验程序,提升账户安全性;补充可自行增加或修改手机号码作为接收系统信息途径权限,便利投资者信息接收;开放私募股权基金持仓明细查阅权限,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同时,为更好适应投资者使用习惯,便利投资者登录及查看系统信息,协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名称:中国基金业协会,ID:CHINAAMAC)底部菜单目录处增加投资者查询入口,投资者可通过点击公众号底部“私募业务-私募信披”菜单项直接跳转至已适配手机显示模式的信披备份系统,登录验证身份后即可在手机端查看本人购买私募基金信息。
  协会对前期发布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定向披露功能常见问题解答》进行修订并随本通知发布(见附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持续履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进一步做好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工作。协会将着力做好信披备份系统定向披露功能相关配套工作,更新系统操作视频,加强行业交流和系统功能培训。请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私募基金投资者持续关注协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投资者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将相关问题发送至邮箱pf@。
  附件: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定向披露功能常见问题解答(2021年9月更新)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1年9月23日

相关附件: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定向披露功能常见问题解答(2021年9月更新).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5号《基金产品资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19/9/1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2号——证 公开发行证券的 2003/10/8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业务问答[一]--关于资产管 2015/10/16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20/7/10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2号:风险责任 保监发[2015]42 2015/4/10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09/12/24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 保监发[2016]52 2016/6/30
关于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 深证上[2021]28 2021/1/8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06/12/7
关于发布《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和《两网公 股转公告[2022] 202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