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关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税委会公告[2021]7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9-16
实施时间: 2021-9-17
失效时间: 2022-4-17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8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8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三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2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单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三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1年9月16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附件所列81项商品,延长税委会公告〔2020〕8号和税委会公告〔2021〕2号规定的排除期限,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4月16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相关附件: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单.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关税工作的通知 财关税[2004]25 2004/5/8
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 2019/12/26
关于上线运行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0/9/10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 2019/6/1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 2019/4/1
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 2020/9/17
关于2019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8/12/28
关于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 税委会公告2023 2024/1/1
关于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等 海关总署国家发 2023/1/1
关于地方财政部门开展关税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税[2001]110号 200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