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期货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期货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21-9-10
实施时间: 2021-9-10
法规类型: 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2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期货公司:
  为推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期货行业自律规则体系,中国期货业协会遵循“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了《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经第五届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货公司应当高度重视居间人管理工作,按照《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居间人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考虑到各期货公司在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内控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实施过程中可以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程序、方法、标准和流程,但不得低于《办法》要求。期货公司委托《办法》规定以外的机构或者自然人提供订约机会的,费用支付标准不得与交易数量、交易金额、交易手续费及其他收入指标挂钩。
  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9日为过渡期。期货公司自2021年11月1日起,可以在协会居间人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居间人信息登记。
  过渡期内,请各期货公司按照《办法》要求做好衔接:期货公司应当要求所有居间人遵守《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期货公司新增居间人应当符合《办法》规定,与新增居间人签订居间合同时应当执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居间合同存续的居间人可以继续介绍新客户,期货公司应当与居间人及其名下新增的客户签署《期货居间投资者风险告知书》;期货公司应当与不符合《办法》规定的居间人有序完成原居间合同解除及相关善后工作,如对居间人名下客户做出调整的,须经期货公司、居间人、客户各方协商一致。
  过渡期满,期货公司所有存续的居间合同均应符合《办法》规定。
  三、《办法》所附的《期货居间人承诺书》和《期货居间投资者风险告知书》是协会为方便期货公司开展居间人管理工作而提供的参考模板。期货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相应内容,但不得删减。
  四、协会将持续对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各期货公司在《办法》实施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向协会反映。
  特此通知。
  中国期货业协会
  2021年9月10日

相关附件:
《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18/8/24
关于就《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 2014/8/29
关于就《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 2018/5/4
关于《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征 2019/8/30
关于发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申报材料规范》的通知 中期协字[2014] 2014/12/12
关于发布实施《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及配 中期协字[2019] 2019/2/15
关于发布实施《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标准仓单充抵场外衍 中期协字[2021] 2021/3/19
关于《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11/2/11
关于发布《期货公司互联网开户规则》等相关规则的通知 20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