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8-30
实施时间: 2021-8-30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71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四条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确定如下:
  一、纳税人办理登记证照的,所在地为其相关登记证照上注明的住所地。
  二、纳税人住所地与生产经营地不一致的,所在地为其生产经营地。
  三、纳税人未办理登记证照的,所在地为其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1年8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 2018/6/29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 鲁国税函[2011] 2011/4/19
关于继续执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1/9/1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致全市纳税人的一封信 2017/9/14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致全区纳税人、缴费人的 2019/1/1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致全省纳税人和缴费人的一封信 2019/3/29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 2021/7/2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本市纳税人纳税信 沪国税稽[2003] 2003/4/8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 赣国税发[2009] 2009/12/21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 鲁财税[1985]21 198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