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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政府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办函[2021]278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1-7-30
实施时间: 2021-7-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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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1年省政府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省政府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实施方案

  根据2021年2月22日七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做好“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三服务工作,不断强化政府“店小二”意识,为企业提供“家门口”的精准服务,尽力破解困扰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难题,打造服务型政府形象,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精神,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主导产业,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制造业(即“3+1+1”产业),“五网”基础设施,民生公共服务,社会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的三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为市场主体纾困解忧。通过分类分级建立项目全流程、全要素统筹保障体系,使各职能部门围绕项目推进形成合力,全链条推动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和质量,持续推动海南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平台
  不断完善“全社会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强化对全省投资项目入库、审核、储备、计划编报、调度、资源配置和综合分析的全流程管理。通过平台的运行,全面把脉我省投资项目的整体情况,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的项目信息收集、研判,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为全省投资项目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监管和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服务企业,降低成本,公平竞争。
  1.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落实好《海南省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琼财金规〔2021〕4号),省级财政相应安排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降费奖补资金,用于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支小支农担保规模,鼓励为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降费让利。(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加快推动“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指导银行机构积极对接入驻,为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引入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私募股权机构等创新资本,助力海南自贸港重点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引导私募基金加大对海南优质企业、项目的投资。按月组织融资对接会,让银行、创投机构及融资担保机构更直接地了解企业融资需求,通过加大信贷政策宣贯力度,打通金融供需之间对接不畅的瓶颈。(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以要素激励方式降低园区企业生产成本。鼓励推广运用PPP模式,定期将一批营利性高、回报周期短、现金流稳定、投资回报机制合理的项目推向社会。对11个重点园区潜在的项目运用PPP模式提供一对一指导,全年实现11个重点园区全覆盖。继续安排PPP以奖代补资金并重点向新增签约项目较多的市县倾斜。(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11个重点园区)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产业扶持财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府办〔2021〕18号)要求,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导市县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按照实质性运营的要求把产业做实。(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3.继续推进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开展省级相关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第三方评估和市县间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交叉抽查,推动省级政府各部门、各市县政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责任。
  加大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培训力度,通过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商超等宣传手段措施,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公平竞争意识。通过业务培训、实地督导、评估通报等方式,开展转供电主体收取电价专项规范清理工作,解决一般工商业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电价加价问题,推动一般工商业市场主体公平获得用能成本,促进政府电价降价优惠政策向终端传导到位。(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4.进一步优化重点企业服务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年由省领导与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别会谈1次,研究双方共同关心的重大事项;由项目工作专班牵头单位1名厅级领导会同企业1名分管领导,共同牵头跟踪推进、量身打造合作策略,做好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持续推动央企、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在海南加快投资、持续投资。(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各市县政府、11个重点园区)
  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认定工作,2021年新增5家以上实力强的农业企业成为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从抓生产向抓链条转变,以“三棵树”为重点,制定全产业链规划,培育壮大“链主”企业,打造以研发、生产、加工、服务等环节为重点的农业全产业链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入园集聚集群发展,提升发展聚合力,释放集聚效能。(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11个重点园区)
  (二)服务项目,要素保障,落地见效。
  1.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前期工作中要从严把关,同时加强业务指导,把项目前期工作抓牢抓紧抓实,确保项目符合我省“多规合一”和海岸带开发与保护要求,不违反生态红线和节能减排的管理规定,不破坏山体等自然环境;确保项目规划、用林、用海、环评、征地拆迁、节能审查、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图,检查是否存在项目开工后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如涉及输变电站、输电主干线、电缆、光纤光缆、地下油气管线迁移,以及穿越铁路、地下油气管线等事项,是否有主管部门解决的预案、时限和预留安排资金,要把问题隐患消除在先,确保项目开工后可持续不间断施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2.健全招商项目工作制度。加快推动重点招商项目落地建成投产达效,进一步完善省领导联系推进部分重点招商项目工作机制。省领导定期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赴项目现场调研、召开专题会议,联系产业部门加强跟踪;项目所落地市县服务到位精准对接;省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按月汇总报送进展情况,上下联动,合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优化重点签约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无缝对接招商和项目落地环节,定期对重点企业与省政府签约协议内容进行跟踪评估,会同各产业部门推动合作意向向实际投资项目转化。各市县对重点签约项目实行全链条跟踪服务,按季度梳理项目进展情况并报省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重点市县和园区完善招商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建立专门的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团队,做好项目签约后的对接服务工作。(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各市县政府、11个重点园区)
  3.加大资源要素保障力度。进一步推广完善“亩产论英雄”机制,推动资源要素从低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确保将最优质土地、生态资源留给最好的投资者。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协调产业发展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实现精准供地。2021年12月底前,印发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督促和指导市县政府消除闲置土地中的政府原因,推动一批闲置土地动工建设,切实维护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4.提升资金要素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提高资金直达效率,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加快中央直达资金分配和拨付进度,到9月底省级分配进度不低于95%;11月底前到位的,全年分配进度达到100%。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管理,定期向市县、预算单位通报直达资金下达和支出情况,督促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惠企利民。(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按项目进度清理收回。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5.推动科技平台建设。以强化部门协调为手段,启动“多规合一”改革2.0版,统筹推进“机器管规划”,持续推进“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深化应用,今年底前,除涉密项目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机器赋码和电子证照发放率达到100%。深化项目策划生成平台辅助决策功能,实现全省基准地价空间矢量化。(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责任单位:省大数据管理局、省林业局)
  6.加强重大项目涉税服务。通过重大项目涉税数据共享,开展税收精准服务和监管,定期向税务部门推送重大建设项目和签约项目企业清单,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签约项目企业税收效应分析。通过专门辅导、个性化涉税信息提醒、政策精准推送和网格化管理服务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重大建设项目和签约项目企业的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省税务局;责任单位: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商务厅)
  (三)服务基层,便捷办事,解决难题。
  1.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实施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围绕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通过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数据共享、机制创新、新技术应用等手段,实现办事从“跑政府”“跑部门”向“不用跑”转变。聚焦省、市、县、乡镇四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等六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到2021年底达到“零跑动”要求可办事项占比不少于30%。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房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开展海南农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工作。
  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聚焦民生高频、特殊群体服务事项,梳理主动上门服务事项清单,对于能够明确办理条件的公共服务事项,系统能自动生成,主动推送的如节假日车辆通行附加费退费、高龄长寿补贴等各种津贴补贴,无需申请人发起申报,条件满足自动完成办理,到期自动给付;对于行动不便又需现场验证,乡镇办事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实体证照快递送达;对于无需填写表单、无需上传材料,无需等待的事项,实行申请人“刷脸”即可办理,即时获取办理结果。(牵头单位: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省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2.提升服务基层的能力水平。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总结服务基层的经验和方法,切实提升指导能力水平。省直部门到市县指导工作,不能光提问题和要求,不指导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出路,既要点题又要破题,市县部门到乡镇指导工作也是如此,要少说“不”,多说“怎么干”。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解决措施要明确解决时限,确保服务基层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实实在在抓出成效。(责任单位:省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3.加快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全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新型基础设施布局,简化项目报备、审查验收等审批流程。重点加快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快速充换电设施布局,推进城区、住宅小区、产业园、景区和公共服务场所停车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建设,确保今年新建1000个,全省总体车桩比在2.5:1以下。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社区实地考察,聚焦充换电站建设存在的进住宅小区难、停车难、新能源汽车补贴等社区居民反映最强烈的烦心事糟心事,积极推动社区居民生活问题解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四、工作机制
  (一)各市县、各单位按照“按季抓、月跟踪”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将全省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重点(重大)项目、集中开工项目按季度分解年度计划投资,按月度建立项目建设问题清单及企业诉求清单。
  (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三服务”工作小组,于每个季度最后10个工作日,深入全省各市县(含洋浦),通过现场察看项目、走访企业、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的形式,收集问题并根据问题性质协调对应厅局予以解决。要素保障部门对能协调解决的问题应明确解决措施及时限,解决不了的由要素保障部门汇总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报省政府。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充分运用“省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完善问题受理、转办、督办机制,切实推动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省政府按季度或根据需要召开项目总协调推进会。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三服务”工作小组在实地督导工作后,汇总项目问题清单和企业诉求清单报送省政府,省政府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项目协调会,统筹解决企业、项目、基层的难题。
  五、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开展“三服务”活动,通过主动深入企业、深入项目、深入基层,实地了解企业经营、项目建设的困难和问题,让企业、项目得到政府及时的指导和服务。政府充当“店小二”的角色,打造“服务型”政府,构建我省亲清的政商关系、为民办实事,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
  省政府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三服务”工作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省直各职能部门在“三服务”工作过程中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的内容,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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