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住房公积金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办[2021]1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7-16
实施时间: 2021-7-16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62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新增社保申报渠道,推荐缴存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gjj.beijing.gov.cn/)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
  单位可通过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及现金四种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推荐使用委托收款方式缴存。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
  附表: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 建金[2011]9号 2011/1/19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 黑建金[2013]10 2013/9/24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宁夏区直住房 宁房资管[2012] 2012/1/1
印发《抚顺市外商投资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规定》 1997/3/3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转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 沪公积金[2011] 2011/2/24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 宁政规字[2013] 2013/10/1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年金个人所 国家税务总局南 2022/7/1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建金[2022]45号 2022/5/20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京房公积金发[2 2014/7/1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规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 冀建金[2013]39 201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