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办函[2021]23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1-7-23
实施时间: 2021-7-2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164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药监局,省税务局、广东证监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23日

  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
  证明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推进实施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范围
  改革范围包括:基本建设投资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建筑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住房公积金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文化执法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安全生产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税务(含社保缴纳)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消防安全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药品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医疗保障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
  二、改革内容
  以企业在“信用广东”网自主打印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代替赴相关部门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路,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融资等经营活动。
  三、进度安排
  (一)2021年8月20日前,省直和中直驻粤有关部门完成相关监管信息的归集工作,依托省大数据中心与信用广东平台实时交换共享。
  (二)2021年9月30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完成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查询模块开发和上线测试等工作,正式启动实施信用报告代替办理相关无违法违规证明(医疗保障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于2021年12月底前启动)。
  四、任务分工
  (一)归集共享监管信息。省直和中直驻粤有关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归集相关无违法违规证明需核查的监管信息,通过在省大数据中心编目挂接方式实时推送共享至信用广东平台,并对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应归尽归、全量共享。(归集共享责任分工见附件1)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畅通数据交换共享渠道,建立数据对账机制,确保数据信息实时交换共享、完整一致。
  (二)开发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模块。省发展改革委依托“信用广东”网,开发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查询模块,由企业在省企业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自主注册后,在“信用广东”网自主“一键查询、一键打印”本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代替赴部门办理相关无违法违规证明。打印出的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可依托“信用广东”微信小程序进行真实性验证。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信息的企业,如有需要可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申请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予以说明。

相关附件:
1.无违法违规证明需核查监管信息归集共享责任分工.xls    
2.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模板.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 豫政办[2024]45 2024/8/3
关于发布《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信用报告工作规则》 2021/11/26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 浙政办发[2023] 2023/9/16
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 发改财金[2013] 2013/5/17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 宁政办发[2015] 2015/10/2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 成办规[2024]5号 2024/4/1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 津发改信用[202 2024/6/7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 沪府办规[2023] 2023/3/1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 皖政办秘[2023] 2023/2/14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 苏政办规[2023] 20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