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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09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黔税提复字[2021]2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6-30
实施时间: 2021-6-3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12181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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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黔税提复字〔2021〕21号
  肖昀委员:
  您提出的《建设涉税专业服务队伍,降低税收征纳成本》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质量的监管”的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公告)(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启动构建新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体系,全面开放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先后发布了《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持续推进制度完善和创新。我局认真落实《监管办法》各项规定。一是加强实名管理,确保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应采尽采。建立金税三期涉税专业服务管理信息库,依托贵州省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模块,实现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全面动态实名信息管理。加大宣传,使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充分意识到涉税服务监管的重要性;优化服务,实现涉税专业服务信息报送全程网办;强化辅导,确保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时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局报送相关信息,依法依规从事涉税服务。二是开展信用评价管理,实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质量的评价和管理全覆盖。依托金税三期涉税专业服务管理信息库,建立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系统,按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开展信用评价。通过对委托人纳税信用、纳税人评价、税务机关、服务质量、执业质量、业务信息质量等13类大项64个具体指标的数据分析,生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通过12366纳税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省发改委信用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信息。截至目前,累计对外公布和推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8.6万户次。三是创建风险管理模块,逐步完善监管措施。依托金税三期系统的数据资源,部署涉税专业服务风险推送管理系统,将风险管理作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的重要抓手,逐步完善监管措施。系统设置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未实名制采集机构信息风险”等11个动态监控指标,有序开展风险推送和应对工作。四是建立“失信名录”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惩戒涉税服务违规行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存在“未按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业务规范执业,出具虚假意见的;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的;利用服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根据违规情况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约谈,同时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进行积分扣减、降低信用等级和执业负面记录。属于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的,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2年。五是开展涉税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涉税服务市场环境。通过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制度、强化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管理、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开和推送、公布涉税专业服务投诉举报电话等措施惩戒涉税服务违规行为,铲除“黑中介”“中介黑”的生存土壤,进一步规范全省涉税专业服务市场,支持守法、诚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二、关于“加强对涉税服务专业机构及人员的帮扶,为他们提供成长机会和平台”的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通知》(税总发〔2015〕75号)明确,严禁任何税务机关、税务干部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向纳税人缴费人推介、强制指定或者变相强制指定涉税中介服务;严禁任何税务机关、税务干部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利用税收征管权、检查权、执法权、政策解释权和行政监管权,与中介机构合谋作出有关资格认定、税收解释或决定等。因此,税务机关不能推荐任何涉税服务专业机构及人员参与纳税服务工作及纳税审核业务。
  为支持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贵州省税务局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措施:一是向社会公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便于纳税人缴费人自主选择涉税服务。通过12366纳税服务平台、省局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信用中国(贵州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公告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定期向省发改委信用平台推送,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依据信用积分等指标自主选择税务代理等涉税服务。二是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便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涉税事项办理。在电子税务局开通涉税专业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模块,建设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模块,完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查询、复核渠道。启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办税平台项目建设工作,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通过该平台可开展批量申报业务,最大程度减少办税时间。三是积极发挥各类行业组织协会和志愿者作用,持续深化税收共治。联合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和贵州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开展“助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促进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公益宣讲活动;联合省工商业联合会等部门开展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小微企业送政策、优体验、助成长,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招募社会人士组建个税改革服务团队,助力个税改革汇算清缴;下发了《全面动员社会力量 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目前全省共招募来自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企业办税人员、在职和离退休税务干部和在校学生志愿者3069人,组织开展给办税服务做一次“体检”、离退休老干部风采依旧等活动184场,开展个税汇算志愿服务816场,服务纳税人6663人次。
  三、关于“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具体业务指导”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贵州省税务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主动公开的税收政策文件,纳税人、缴费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均可通过税务总局门户网站“税收政策”栏目、贵州省税务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微信公众号、税企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查询最新税收政策。对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文件,可以通过登录贵州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自主选择采取书面或网上依申请公开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贵州省税务局高度重视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培训辅导工作,大力宣传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一是通过省内主流媒体、税务局门户网站、网上纳税人学堂、微信微博等线上渠道及办税服务厅公告栏、LED显示屏等实体渠道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二是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对符合税费优惠政策的各类企业,针对性推送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精准掌握政策信息。三是运用税收大数据筛选不同政策所适用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点对点做好政策推送,面对面做好政策解答。四是开设“黔税云税堂”,及时解答纳税人办税缴费疑问,帮助纳税人正确适用最新优惠政策,促进应享尽享、应享快享。五是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质量、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税费优惠政策咨询服务岗,组织税收志愿者走进办税服务厅提供涉税咨询公益服务,提升政策咨询的精准性、有效性。六是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专项辅导,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杠杆作用。联合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贵州省律师协会、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贵州省会计服务行业协会,开展全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财产行为税十税种合并申报视频专项培训,全省1607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3107名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参加培训。
  下一步,贵州省税务局将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构建共治格局和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杠杆”作用,同时,让更多的职能部门、社会力量、群众组织融入税收治理体系,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添油加力。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1年6月30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纳税服务处宋棠秀;联系电话:0851—8689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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