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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收入退库审批办事指南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1-3-9
实施时间: 2021-3-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245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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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事项名称
  非税收入退库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退库。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广州市财政预算收入退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1996〕657号)《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6年1号)
  三、退库条件
  (一)多缴款;
  (二)重复缴款;
  (三)错缴款的;
  (四)因调整非税收入征收标准,需要退还款项的;
  (五)其他情形。
  四、办理材料
  (一)退库申请书及依据。申请中需写明退库原因、依据文件、退库金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所提供的依据文件、合同等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专用章和申请单位公章。
  (二)收入退库申请表。申请人应递交收入退库申请表一式三份,如申请人为单位需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执收单位或其委托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入库证明。入库证明有缴款书、银行缴款回单等证单,可递交复印件,但应加盖与原件相符专用章和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公章。
  社保基金收入退库按月份分险种提交社保基金收入退库申请表。
  五、办理地点
  广州市财政局。
  六、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七、联系电话
  经济建设处:38923412、38923455
  行政处:38923362、38923361
  政法处:38923550、38923551
  社会保障处:38923520
  资源环境处:38923148
  社保基金处:38923427、38923376
  工业交通处:38923309
  科教和文化处:38923392
  商贸发展处:38923485
  农业农村处:38923574
  国库处:38923506、38923649
  八、资料受理
  经管处室收到申请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情形的,受理申请。不齐或不符合规定情形的,通知不予受理,并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和不予受理的理由。
  九、办理时限
  自广州市财政局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库审批和送人民银行或开户银行办理退库手续;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十、表格和资料下载
  广州市财政局收入退库申报表.doc

相关附件:
广州市财政局收入退库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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