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1-6-30
实施时间: 2021-6-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16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以下简称2021年第20号公告)规定,为做好我市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2021年第20号公告的要求。
  二、申报材料
  (一)《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情况表》;
  (二)申报报告;
  (三)县级以上各级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三定”规定;
  (四)组织章程;
  (五)申报前3个年度的受赠资金来源、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公益活动的明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或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的纳税审核报告(或鉴证报告)。
  三、工作程序
  按照《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青财税〔2021〕4号)规定办理。
  四、办理时间
  今后我市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每年分两批进行。
  申报截止时间:第一批为11月底;第二批为次年4月底。
  名单公布时间:第一批为12月份;第二批为次年5月份。
  五、注意事项
  凡是2020年到期,拟申请2021-2023年资格的,均可以在2022年4月底以前提出申请。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三年。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1年6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 冀地税发[2000] 2000/1/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 豫国税发[2009] 2009/1/2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 内蒙古自治区财 2023/1/31
关于201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17/1/18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 大财法[2006]64 2006/11/23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 沪国税所[2011] 2011/11/23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三峡分行呆帐损失税前扣除 鄂国税函[2006] 2006/3/24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 湖南省财政厅国 2021/5/7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 黑财税[2011]3号 2011/1/1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清远市分行呆账损失税 粤国税函[2004] 200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