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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7-19
实施时间: 2021-7-19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76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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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在“征求意见”>“我要建议”中填写相关内容,然后提交。
  二、电子邮件:zms@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自贸区与特殊区域发展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海关总署
  2021年7月19日

相关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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