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税费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管函[2020]1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0-1-7
实施时间: 2020-1-7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1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了做好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有关原产地规则升级实施的工作,现明确有关事项如下:
  一、原产地进出口申报
  中国新加坡海关间已实施原产地电子联网管理,原产地进出口申报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5号办理。
  二、原产地证书的签发
  出口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5号)第三条第(二)项在我国完全使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的,在原产地证书第八栏填写原产地标准“P”或“PE”。
  三、其他
  请税管局(广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和监控分析。各税管局和直属海关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关税司。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佳芸,010-65194418)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3/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 海关总署令第22 2014/7/1
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原产地管理系统上线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6/9/23
关于明确经混矿处理的矿砂原产地申报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3/10/12
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原产地栏目填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1/5/10
关于公布修改《〈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的公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8/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 海关总署令第22 2015/12/20
关于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中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上线运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7/2/8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1/1/1
关于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 商务部海关总署 201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