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税费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明确《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中高压发生器技术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署办税函[2020]11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0-5-11
实施时间: 2020-5-11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5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来函,明确《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财关税〔2019〕38号附件2)“第十五类:电子信息及生物医疗装备(二)数字化医疗影像设备、生物工程和医疗生产专用设备”项下“2.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设备”的一级部件“高压发生器(80KW)”,是指功率80KW及以上的高压发生器。
  特此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 工信部联重装[2 2024/5/24
关于下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 2015/2/3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 2022/2/7
关于执行“十四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 税管函[2022]6号 2022/1/13
关于执行“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有 税管函[2021]54 2021/6/4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首台 闽工信规[2023] 2023/3/23
关于公布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国家中小企业公 工信厅联企业[2 2019/11/11
关于适当延长《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 财关税[2020]28 2020/6/24
关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5]22 2015/4/21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 工信厅联财[201 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