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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减免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1-7-9
实施时间: 2021-7-19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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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降低市场参与成本,经研究决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2021年7月19日起,减免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存托凭证和创业板存托凭证的初始登记费统一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创业板股票的初始登记费继续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
  二、下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和上海市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与公司债券相关收费标准保持一致,即:
  (一)证券登记费:期限1年(含)以下,按登记债券面额的0.01‰收取;期限1年-5年(含),按登记债券面额的0.02‰收取;期限5年-10年(含),按登记债券面额的0.05‰收取;期限10年以上,按登记债券面额的0.06‰收取。
  (二)派息兑付手续费按派息、兑付金额的0.05‰收取。
  (三)赎回回售手续费按赎回、回售金额的0.05‰收取。
  三、B股、两网及退市公司B类股份的结算费统一下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02‰向买卖双方投资者收取(同一投资者同一证券单边计收),自实施日起的交易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上海市场B股、两网及退市公司B类股份每笔最高50美元,深圳市场B股每笔最高500港币。
  四、取消以下费用:优先股交易过户费、场内转托管费、债券跨市场转托管费、B转H跨境转托管费、临时保管费、上海市场PROP系统联网服务费、深圳市场股份调账费、深圳市场一类指令修改费。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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