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契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发文文号: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21-5-27
实施时间: 2021-9-1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5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于2021年5月27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关于湖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一、契税税率为百分之四。
  二、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以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方式依法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调换、置换等值的部分,免征契税;以货币补偿方式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与货币补偿等值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等值部分的,应当按规定征收契税。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没有超出原面积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原面积的部分,按照超出部分的价值征收契税。
  四、本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适用税率以及减免 2021/9/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2020/5/2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防霉片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2014/10/14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住建厅关于 2022/10/24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贵安新区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 贵州省地方税务 0001/1/1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 2021/4/30
关于杏仁油 葡萄籽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6/1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吉林省资源税适用 吉财税[2016]58 2016/7/1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湖北省契税 2021/4/6
关于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