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海关关于加强出口防控物资规范申报的公告
发文文号: 重庆海关公告2020年第8号
发文部门: 重庆海关
发文时间: 2020-4-3
实施时间: 2020-4-3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16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有效实施《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号),现就医疗物资出口申报明确如下:
  一、口罩、防护服的出口申报,在报关单商品名称栏详细填报品牌、规格型号和用途,商品实际属性达到医用标准的必须填报“医用”,口罩按照“个”填报申报数量。
  二、检测试剂的出口申报,在报关单商品名称栏填报用途,并注明是否为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用。
  三、其他医疗物资出口申报以及报关单其他栏目的填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9年第18号公告)要求。
  违反上述申报管理规定,海关将依法追究申报单位或出口货物发货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 发改办财金[202 2020/2/28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 赣府发[2020]2号 0001/1/1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0/1/1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 2020/2/14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疫 赣人社规[2022] 2022/4/16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020/1/31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 财资[2020]4号 2020/2/14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 2020/2/8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2月份征期有关工作的 国家税务总局甘 2020/2/27
关于应对疫情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好外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外资[2020] 20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