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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4-16
实施时间: 2021-4-16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阅读人次: 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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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修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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