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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变更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邮寄申报接收税务机关地址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5-11
实施时间: 2021-5-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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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邮寄申报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是我省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邮寄申报业务受理机关之一,因其办公地址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新地址通告如下:
  收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北侧2楼(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联系电话:020-37990999。
  邮政编码:510627。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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