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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缴纳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5-17
实施时间: 2021-5-17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72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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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减免2021年本级会费的通知》(皖注协〔2021〕19号)、《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2021年本级会费的通知》(皖评协〔2021〕3号),省注协、省评协继续减免2021年本级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应缴中注协、中评协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部分,按中注协、中评协相关会费政策和通知要求由我会执行。现就代收代缴2021年度中注协、中评协会费通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会费缴纳
  1.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计算标准,继续执行《中注协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4号)有关规定,合并计算的2021年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与2020年应缴纳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之和相比较,从低统一向所在地省区市注协缴纳会费。
  2.根据中注协《关于做好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1〕12号)精神,中注协2021年减半收取单位会员和个人执业会员本级会费。原收缴比例为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总额的10%,减半后实缴比例为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总额的5%,由省注协代收代缴。
  3.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金额严格按照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执行。具体金额可查看“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会费管理模块,按照“15栏”金额缴纳会费。
  二、资产评估机构会费缴纳
  根据中评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和《报送2020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评协〔2020〕56号)相关规定,2021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会费的缴纳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为依托,查看财务报表模块会费情况汇总表,以单位会费和个人会费应缴会费合计数缴纳会费,由省评协代收代缴。
  三、会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
  各执业机构以转账形式将2021年会费统一汇缴至指定的省注协账户,并将“发票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578480597@。省注协(评协)将以短信方式将电子票据信息发送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各执业机构可根据接收到的短信提示,查验、获取电子票据。
  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在计算会费时,务必精确到单位“分”。不得随意舍位。
  汇款信息如下:
  用户名: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帐  号:2111012100061709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
  四、联系方式
  省注协(评协)联系人:黄平峰,联系电话:(0551)68150361。
  附件:发票信息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5月17日

相关附件:
发票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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