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保障创业板注册制高质量运行,规范现场督导行为,提升现场督导透明度,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