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关税 > 关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十四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21]2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4-21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现将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由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林草局另行制定印发,并根据农林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三、第一批印发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至该清单印发之日后30日内已征应免税款,准予退还。申请退税的进口单位,应当事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十四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政策项下进口商品已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未抵扣情况表》(见附件),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手续。
  四、以后批次印发的清单,自印发之日后第20日起实施。
  五、对本政策项下进口的种子种源,海关不再按特定减免税货物进行后续监管。
  六、农业农村部、林草局加强政策执行情况评估。
  七、财政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执行免税政策规定的行为,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十四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政策项下进口商品已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未抵扣情况表
  财  政  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1日

相关附件:
“十四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政策项下进口商品已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未抵扣情况表.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 甬经信投[2023] 2023/8/14
关于“十四五”期间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和军警用工作犬进 财关税[2021]28 2021/1/1
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 工信厅装函[201 2018/2/13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 苏科机发[2021] 2021/8/31
关于明确《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 署办税函[2020] 2020/5/11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科政字[2022] 2022/4/20
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南京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 2023/8/29
关于执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署税发[2020]22 2020/12/24
关于公布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国家中小企业公 工信厅联企业[2 2019/11/11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大功率风力发电机 苏财税[2008]15 200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