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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减免2021年本级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注协[2021]1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4-21
实施时间: 2021-4-21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424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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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增强全行业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深化行业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品牌建设等,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去年减免会费基础上,报经省财政厅党组同意,省注协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继续减免省注协2021年本级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应缴中注协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部分,将按中注协相关会费政策和通知要求由我会执行)。同时,为巩固会费减免对会计师事务所增值提效的成果,请减免金额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围绕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党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品牌建设等方面,制定减免会费使用方案并报省注协备案,省注协将加强督促,力求会费减免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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