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21]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4-12
实施时间: 2021-4-12
失效时间: 2021-6-30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5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经省政府同意,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苏财税〔2020〕8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苏财税〔2020〕18号)中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1年4月1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 2020/4/2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 2015/4/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8项税 粤地税发[2008] 2008/12/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家禽 京国税发[2006] 2006/10/1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优惠 广东省地方税务 2014/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的 陕财办预[2015] 2015/2/3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天津市享 津财税政[2019] 2019/11/20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 鄂地税发[2003] 2003/9/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落实转方式调结构惠 桂地税发[2011] 2011/4/2
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4]12 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