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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税[202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1-6
实施时间: 2021-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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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0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通知如下:
  1.黑龙江省东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哈尔滨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德善公益基金会
  5.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教育学会
  6.哈尔滨市道里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7.哈尔滨市南岗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8.黑龙江省博助贫困精神病人救助基金会
  9.黑龙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0.黑龙江省中医药文化传播协会
  11.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名单内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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