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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21]1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
发文时间: 2021-3-22
实施时间: 2021-4-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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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政策,合理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有关规定,现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标准见本通知附件),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本通知施行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规定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按原补贴标准执行。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3月22日

相关附件: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xlsx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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