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1-20
实施时间: 2021-1-20
失效时间: 2021-12-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233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降低办税成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2018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调整拓宽了“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税费事项办理范围,重新编制了《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予以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统称“纳税人”)办理《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是指纳税人办理《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通过江西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等渠道实现“全程网上办”,不需要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若纳税人选择现场办理,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三、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税费事项的办理条件、报送资料、办理流程及时间等办税指南相关内容。
  四、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或《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内容,并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的公告》(2019年第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2.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1年1月20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背景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根据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新变化,积极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新需求、新期盼,进一步调整拓宽“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税费事项范围,重新梳理编制了《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
  二、公告内容
  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统称“纳税人”)办理《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是指纳税人办理《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通过江西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等渠道实现事项“全程网上办”,不需要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如纳税人选择现场办理,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办理清单内的事项,如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完整,不适用“一次不跑”或“最多跑一次”。
  本公告发布《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以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基础,融入了我省服务纳税人的创新举措,业务覆盖面更广,网上办理率更高,充分体现了便民利民的原则。
  三、施行时间
  鉴于本公告实施更有利于纳税人办税,明确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的公告》(2019年第7号)同时废止。

相关附件:
附件1.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doc    
附件2.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清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7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1-12-3
实施时间:2021-12-3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办税事项“最 国家税务总局贵 2018/6/1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全省通办的公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 2017/3/30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省域通办的公告 河南省地方税务 2016/5/3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 2018/4/1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更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 2019/7/2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关于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 2016/11/4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通知 2019/11/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 河北省国家税务 2018/4/1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 国家税务总局湖 2018/11/1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 国家税务总局四 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