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车辆购置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2-30
实施时间: 2021-2-1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95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1号)第四条规定,我省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的成本利润率确定为5%。
  本公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30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自产自用应税车辆成本利润率的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确定。
  为了确定我省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且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的成本利润率,在广泛的征求了基层单位及省内机动车生产企业代表们的意见后,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规定了哪些具体事项?
  公告明确了陕西省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的成本利润率为5%。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卷烟消费税 京国税[2000]20 2000/12/12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仙居县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 台州市地方税务 2012/6/1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 2020/9/1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价 宁国税发[2006] 2006/1/1
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7/10/1
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税函[1998]22 1998/1/1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 国家税务总局海 2020/6/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有关问 鲁国税函[2012] 2012/2/10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应用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管理系 穗地税发[2012] 2012/4/1
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存量 成财规[2022]1号 20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