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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评协[2021]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注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1-1-4
实施时间: 2021-1-4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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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根据《关于做好执业会员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0〕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决定开展2021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以下简称“执业会员”)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执业会员年检
  (一)年检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执业会员(含重新登记及变更类别为执业会员,以中评协公告为准)均应参加年检。执业会员与原机构解除劳务合同的,且与外省或厦门地区机构签订劳务合同,应由新签订合同机构向省评协申请执业会员年检,年检通过之后再申请转会。2021年新登记的资产评估师无需参加。
  (二)年检内容
  2021年度执业会员年检主要内容:
  1.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2.是否按规定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3.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4.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5.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并符合资产评估法,财政部令第97号相关执业条件;
  6.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是否按规定报送本人诚信信息;
  8.中评协及省评协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年检处理结果
  根据审核情况,省评协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符合各项规定的,予以通过年检。
  2.违反有关规定,但不符合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条件的,暂缓通过年检,并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内完成改正的予以通过年检,未完成改正的不予通过年检。
  3.违反有关规定,符合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条件的,不予通过年检。
  4.资产评估师不在机构执业,根据自愿原则申请非执业会员或注销登记。
  5.对于虽符合年检规定,但有证据表明在年检期间已离开评估机构的,可依据本人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或注销登记,或者将其转为省评协代管,执业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6.省将评协按照中评协要求于2021年4月集中公布年检结果。
  7.省评协于2021年4月30日前更新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年检信息,并将审核通过的资产评估师年检有关材料集中上报中评协。
  (四)年检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21年3月1日- 3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同时为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年检采用电话预约制度,机构预约后协会将分配不同时间段进行受理,每日正常受理不超过15家机构。
  受理地点: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
  (五)年检报送材料
  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规定时间,向协会申报下列材料,同时组织执业会员,修改完善行业管理平台“执业会员”身份证号(15位升18位)、政治面貌、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主要信息:
  1.《资产评估师及已备案的其他评估从业人员一览表》(附件4);
  2.《资产评估师年检表》(附件5),《社保缴费凭证》、《人事档案关系托管证明》。退休人员需通过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执业会员管理”上传退休证明;
  3.《资产评估师2020年信用信息申报表》(附件6);
  4.《执业会员信息变更备案表》(附件13)。
  省评协将对资产评估机构上报的年检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抽查核实。
  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
  (一)信息报备对象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备案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以财政部门首次备案许可文件为准)。
  (二)报备时间、地点
  与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相同。
  (三)单位会员信息报备材料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登记表》(附件1);
  2.《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2);
  3.《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3),分公司负责人《社保缴费凭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4.《2020年度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登记表》(附件7),《社保缴费凭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5.《首席评估师任职情况报告》(附件8);
  6.《2020年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附件9);
  7.《资产评估机构累计职业风险基金账户信息表》(附件10)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机构此表无需填写,请提供职业风险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8.《资产评估机构党员及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基本情况表》(附件11);
  9.《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及党建情况表》(附件12)。
  三、注意事项
  (一)如执业会员不参加年检或与机构已解除劳务合同还未办理转所、转会,机构需向协会提交书面说明或离职证明。
  (二)各资产评估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资产评估师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各项数据必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及时上报。对报送虚假年检材料的机构或资产评估师,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产评估师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业务工作,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三、联系方式
  注册部:宋  亮
  联系电话:0591-87097022
  协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35号5楼
  附近交通:公交车到达站-“屏东公交站”步行70米到达;地铁到达站-“树兜站”C出口华林路向“西湖宾馆”方向步行200米到达。
  附件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登记表》;
  2.《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3.《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
  4.《资产评估师及已备案的其他评估从业人员一览表》;
  5.《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6.《资产评估师2020年信用信息申报表》;
  7.《2020年度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登记表》;
  8.《首席评估师任职情况报告》;
  9.《2020年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
  10.《资产评估机构累计职业风险基金账户信息表》;
  11.《资产评估机构党员及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基本情况表》;
  12.《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及党建情况表》;
  13.《执业会员信息变更备案表》。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月4日

相关附件:
闽评协[2021]1号2021年资产评估执业会员年检及机构报备填报说明.doc    
闽评协[2021]1号年检和单位信息报备附件.doc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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